2020年5月28日,带着组织的重托和光荣的使命,我来到美丽的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挂职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开始为期半年的援青之旅。犹记得初到海南州院时的情景,我还穿着短袖,望着窗外日月山上还未消融的积雪,穿过一望无际的草原,那壮美的北国风光深深地震撼了我,也激发了我奋斗干事的热情。回顾这半年多的时光,我陪伴了青海湖的日与夜,走遍了这里的山和水,也趟过了一条无比丰饶的生命之河。2020年,这非同寻常的一年,我注定与青海,与海南州结下不解之缘。
大美青海,圣洁海南
青海湖上泛起的那一抹蓝,此生再也忘不了。连同那高原上吹来的清冷的风,草原上密密麻麻的牦牛,滋滋作响的烤羊肉的声音,铺在酸奶上那一层金黄色奶皮的醇香,青稞酒的甘与烈,美丽的卓玛跳起“锅庄”,藏族汉子们唱着悠扬的歌曲,这些声音、气味、颜色和场景,所有的感受一并存入我的脑海中,成为一生不可磨灭的印记。
初到高原,调整状态
初到雪域高原,我在气候、饮食、生活起居等很多方面都不太适应,海南州院的领导和同事们给予很多无微不至的关怀。每逢佳节倍思亲,人之常情,州院检察长每次都打电话慰问,做好安排,让我心里感到特别温馨。还有一部的小伙伴们,带我迅速熟悉环境、尽快融入集体,帮助解决很多生活上的难题,为我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创造了条件,免除了后顾之忧。我已将这里当成自己的第二故乡。
扫黑除恶,攻坚克难
初来乍到,宿舍的被子还没焐热,我就接到通知去省检察院参与汇报案件。我即刻回到办公室,了解案情后才知道是贵南县院办理的以姚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案件临近起诉。向省院汇报该案后,我就接到挂职的第一个任务,协助办结该案。之后连续加班三天,理顺案情,修改起诉书,提出量刑建议。贵南县院原未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我经过审查后提出应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意见,经报检察长同意采纳该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认定系恶势力犯罪集团。之后,我配合指导其余四件涉恶案件也顺利起诉,均获有罪判决;另有一件以才某某为首的恶势力案件,经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出存疑不诉的审查意见获采纳。
不辱使命,办成专案
7月20日,我被抽调至“8·07”专案组,成为十人公诉团队中的一员。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南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青海省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也是中央扫黑办挂牌督办、全省联合侦办案件。从7月移送审查起诉至10月底一审宣判,三个月的时间,我们全员在岗,目标一致,众志成城,最终圆满完成审查起诉、庭审和打财断血等各项办案任务。
一是听从统一调度,发挥协同作战优势。在我具体负责的法律文书草拟、黑社会性质组织审查认定等方面,随时与其他公诉团队成员做好协调,防止出现认定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在涉案财产证据收集、审查和处置建议方面,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提前介入、跟踪指导,先后提出针对性补证建议100余条。
二是严把事实、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本案涉案被告人共41人,违法犯罪事实共56起,作案时间前后长达20年之久,卷宗共400余册,可谓人物关系盘根错节、涉案事实错综复杂。抽调初期,我首先从起诉意见书开始熟悉案情,制作了人物、案情、情节一览表,最短时间内对全案有了总体把握;审查起诉阶段,结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对所有组织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出全案综述和个案审查意见,夯实“四个特征”的认定;庭审准备阶段,拟定详尽的质证、答辩提纲,针对辩护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为最终该案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协调沟通,努力推进打财断血工作。打财断血是办理涉黑案件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我作为检察机关的主力被抽调入打财专班。加强自我学习,同时向公安、法院同仁请教,共同研讨疑难问题如何解决;及时督促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财产做到应查尽查、应扣尽扣,并收集证明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的证据;主动加班加点,对全案41名被告人、高达6亿多元资产的全部数据进行逐一核实,并对照卷宗材料进行逐项比对,最终将98页共计4万余字的处置建议移送州法院,为彻底铲除该组织的经济基础提供支持。
四是以高标准、严要求,出色完成法律文书草拟工作。按照专案组的安排,我负责草拟了起诉书、公诉意见书等重要法律文书的初稿,制作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涉案财产处置部分出庭预案以及涉案财产处置建议。在上述法律文书的制作过程中,与负责具体审查个案的同志做好对接,确定最终审查认定的每一起事实及数额、情节、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确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
五是坚持到底,圆满完成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本案从9月26日开始共召开三次庭前会议,从10月12日至19日,正式庭审持续八天,10月30日一审宣判。面对41个被告单位、51名辩护人,我们10人公诉团队顶住压力,克服困难,充分发挥了团队作战的优势,分工得当、配合默契,举证条理清晰、质证答辩到位,面对辩护人轮番轰炸式的辩护,不卑不亢、沉稳应对,抓住最佳时机,及时有效反击,提升了指控效果,震慑了黑社会犯罪分子,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终,41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8·07专案组被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我本人被海南州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获评对口援建工作先进个人。
回顾这半年的挂职经历,感叹时光匆匆,也感到收获满满,这次援青之旅是一次成长之旅,是一趟使命的践行,也是一场人生的修行。援青之旅虽已画下句点,但我相信句点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即便走时心中有千万不舍,但留下的是一份深情,带走的是一片厚意。今后,我将继续当好两地沟通的桥梁和情感的纽带,做一个传递的使者,把青海同仁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海拔高境界更高的精气神带到今后的工作中去,也把江苏检察好的经验做法继续传递,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检察事业继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