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作为“六稳”“六保”的生力军,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带动就业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0年,启东市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共办理各类涉民营企业犯罪46件131人。在准确把握司法政策的基础上,不断更新监督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创新服务机制,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
▲ 检察官实地回访涉案企业,与负责人交谈
01
主动“问诊”
更新理念助力企业发展
启东市检察院党组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并成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落实平等保护、谦抑审慎文明司法、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护航民营企业长效发展。
加强与启东市工商联的合作交流,双方共同建立“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民营企业家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宣讲、受理司法诉求、沟通协调等服务。通过与工商联共享涉民营企业保护的典型案例、执法司法标准,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
▲ 与工商联联合举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制订检察长“进园区、进项目、进企业”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检察长定点定向联系、重大涉企案件检察长办理,涉企案件“一案一评估+公开听证”等制度。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院领导通过走访企业,与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情况、收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启东市政协主席会议视察检察工作保障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调研活动中,该院护航民企健康发展的做法获得启东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受邀企业代表的高度肯定。
▲ 启东市政协主席会议视察检察护航民企工作
02
精准“开方”
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
在办理一起涉及11家企业和30名参与人的串通投标案中,对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主动踏勘涉案标段,听取当地村委会和群众意见,逐一核实调查11家企业承揽工程资质、复工复产情况,经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综合评估,采取分类处置方式,对作用和影响相对较小的11家涉案企业和24名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作出不起诉决定,助力涉案企业卸下诉累,轻装复产。
该案获得最高检和省委主要领导点名表扬,被最高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项报告点名,并在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
在办理一起倾倒废物污染农田案中,启东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事实进行全面审查,查清犯罪嫌疑人不参与公司经营,且处置涉案危废属于其个人行为,不是单位行为。最终,该院仅对个人提起公诉,确保企业经营发展不受司法办案的影响。
涉企案件,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赃工作一直是案件办理中的难点、痛点,企业经营秩序不仅被严重干扰,也往往面临巨大财产损失。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启东市检察院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通过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讲透刑事政策,督促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帮助被害单位追缴经济损失。
03
真情“呵护”
服务更精准保护更全面
疫情期间,启东市检察院开辟了涉企绿色通道,落实12309热线电话值守制度,确保企业诉求及时受理。主动对接乡镇园区,深入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状况,多渠道帮助企业排除复工复产障碍。院领导重点走访建筑、食品等行业的民营企业,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物资紧缺问题,及时为企业送去防疫物资。
▲ 疫情期间为企业送去防疫用品
积极答复政协委员《关于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保障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提案,紧密结合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诉求,全面阐述了检察机关如何保障民营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检察履职助力民企发展,获得了政协委员和企业认可。
▲ 积极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共护民企健康发展
注重研究涉企案件检察数据,及时总结、梳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特点,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向企业发出风险警示,协助企业堵漏建制、完善管理。如该院针对一家企业近年来发生的3类15起案件进行分析,从人员管理和强化廉政工作两方面提出检察建议,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对涉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坚持依法办案与释法说理并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办案发现的行政管理、司法衔接等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启东市检察院根据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情况,成立课题组,成功申报启东社科联和法学会两项课题,形成《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途径与方式》专题报告,为预防企业犯罪、保护企业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 启东市检察院服务民企办案团队谈论案件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给民营企业带来较大压力和转型升级的挑战。新形势下,我们更要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面,努力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