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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检动态】南通这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事)例
2020-07-30 15:10: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2个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事)例,崇川区院办理的一起“事实孤儿”司法救助案件成功入选。

  2019年,吴某某因情感纠纷将妻子刘某某杀害于南通市崇川区。两人为徐州沛县人,婚生子女为吴某甲(男, 8岁)和吴某乙(男,2岁)。2020年2月28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案件被移送至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崇川区院案件管理部门受案后发现,本案中,两兄弟年幼,因犯罪悲剧生活无保障,因疫情影响更是雪上加霜,处境令人堪忧。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在将案件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同时,及时发挥业务枢纽作用,第一时间牵头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等部门协调会商,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推动司法救助及时落地,尽快帮助两孩子摆脱疫情期间生活困境,案件管理部门持续跟进保障,及时配合承办部门救助取证。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还协调邀请人民监督员采取“云听证”方式,对救助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案件透明办理同时,有效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全方位快速救助到位。

  经过该院多部门努力,10万元司法救助金被及时交到了吴某甲、吴某乙的手中。

  同时,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多方奔走,为两个孩子的未来筹谋考虑,效果显著。目前,徐州沛县民政局自6月开始逐月向两人发放生活保障金;吴某甲就读学校班主任对他及时单独跟进辅导等。一系列措施及时跟进,两个孩子生活和成长有了稳定长远保障。

  这件司法救助案件的发现和推动离不开该检察机关的“火眼金睛”和民生格局。从家庭悲剧类案件中,案件管理部门敏锐发现司法救助线索,保障弱势群体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推动多部门联动,跨地区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实施司法救助,体现了检察作为和担当。

  编辑: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