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迫切的生态环保诉求,围绕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加大刑事案件查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行政督促履职力度,推动执法司法有效衔接,这篇报道介绍了相关经验。
6月2日上午,正值第49个世界环境日前夕,位于长江下游北岸的如皋市皋张汽渡附近水域风平浪静,在如皋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主持下,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渔政执法人员及数十名受邀渔民共同见证了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被告渔民田某德、田某军父子向长江水域投放青鱼、白条等鱼类5400尾,以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
2018年以来,如皋市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迫切的生态环保诉求,围绕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加大刑事案件查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行政督促履职力度,推动执法司法有效衔接,成效明显。
打击与修复并重:环境损害有责任
“我明知电捕渔网是绝户网,但为了赚钱……,现在很后悔,我愿意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环境……”6月2日上午,田某军、田某德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田某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公开道歉。经查,田某军、田某德于2019年8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驾驶自制渔船,在如皋市如皋港港口至胜利沙之间长江如皋段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使用电捕方式捕获鲈鱼、青鱼等49.8公斤,价值2654元。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如皋市检察院对案涉刑事、民事责任同步审查,认为二人在禁捕区内采用灭绝性捕捞方式电捕鱼,既涉嫌犯罪,又危害长江水产资源的增殖发展,损害环境公益,应当同步追究其刑事责任及对生态资源的民事赔偿赔偿。当日,如皋市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捕捞罪判处被告人田某军、田某德拘役三个月,其中田某德适用缓刑,并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用于补偿增殖等全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检察机关通过一个案件的办理,既传播了打击、保护、修复的生态环境司法理念;通过被告人增殖放流、案件公开审理宣判,也提升了社会公众共护长江、守护母亲河的意识。”庭审结束后,受邀旁听的该市人大代表称赞道。2018年以来,如皋市检察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办理中,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推行刑事、民事、行政“三诉合一”的专业化办案模式,在刑事追责的同时同步开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通过办案追缴、判决缴纳涉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赔偿金160余万元,推动清理长江岸线固体废物10000余吨,补植复绿土地3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蟹苗10000余尾(只),推动政府磋商收缴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保证金3570余万元。
执法与司法联动:公益保护有智库
6月2日下午,在如皋市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中心,一场检察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正在举行。来自如皋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海事等行政执法机关的20名专家骨干依次上台,从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亚手中接过聘书。他们将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外脑作用,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性指导帮助。
“当前,公益诉讼涉及领域广、环节多、专业性强,比如在田某军、田某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我们就面临生态损失难估算、修复方式难确定等难题。”该案承办人、如皋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员额检察官倪伯斌表示。据他介绍,为确定案件造成的生态损害,该院多次与农业部门会谈会商,听取了农业执法机构的专业意见,后自行委托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专家开展生态损害评估,最终确定了以增殖放流方式修复长江渔业资源,并明确了放流的鱼苗种类和具体数量。
如何将个案专家咨询等松散的办案协作模式制度化、规范化呢?如皋市检察院积极落实高检院“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的要求,依托业已建成的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在充分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制定出台了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以在行政执法机关、专业机构聘任检察官助理参与公益诉讼办案的形式,组建公益诉讼智库队伍,深化公益诉讼办案协作。根据该制度,特邀检察官助理主要在涉公共利益保护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中选任产生,按照一案一聘请的方式参与到检察机关办案中来,主要参与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勘验、解答评估专门性问题、参加案件讨论等方面提出专家观点、发表意见建议等,享有参加公益诉讼专业培训、知晓相关案情及证据材料等权利,检察机关将为其提供必要履职保障。
平台与机制并行:公众参与有力量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检察机关举报提供公益诉讼线索:12309电话、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6月2日下午,如皋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主持人现场发布了公益诉讼举报平台,并就奖励办法进行了解读。根据该奖励办法,对社会公众提供的公益诉讼案件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对办案发生重要作用的,将给予举报有功人员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其中物质奖励最高可达人民币10000元。
随着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群众举报日益成为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线索来源。为吸纳公众参与公益诉讼,调动群众积极性,该院一方面大力畅通公益诉讼举报渠道,明确奖励办法,借助新兴媒体优势,开通线下、线上多个举报平台,由专人维护,保证案件线索的及时登记、快速交办;另一方面建立线索调查反馈机制,专门组建公益诉讼调查队,对群众举报线索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反馈、及时回访,保证群众举报成案率。2018年以来,该院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30余件,根据群众举报先后开展了乡镇畜禽粪污、沿江固废、自来水供水安全、化工园区“废气扰民”等专项整治,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督改,一大批老大难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今年1月,如皋市委专门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对该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要求人大加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支持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提升公益诉讼质效。“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要求,围绕长江大保护,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环境公益突出问题,不断强化执法司法联动,推进专业化建设,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办案水平,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双赢、共赢、多赢格局。”如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