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申报“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推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王骅同志申报“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2018-05-15 16:06:00  来源:南通检察  作者:通检宣

  根据苏人社发[2018]121号《关于做好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申报“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推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王骅同志申报“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5日——5月19日。如有异议或有情况反映的,请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处、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85151666转6602、6604。

  附件:1.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简要事迹

  2.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王骅同志简要事迹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简要事迹

  十八大以来,如皋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创新驱动,内涵发展,检察工作呈现全面、均衡、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严肃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办理了全省首例非法经营股指期货等一批有影响的犯罪案件,高检院督办的“11.11”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系列案件。专设长江生态环保检察中心,集中办理南通地区环境资源类案件。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查处了省检察院两次交办厅处级干部受贿等一批大要案。

  二、提高法律监督实效,在依法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提升案件质量把控和防范冤假错案的能力,办理的全省首例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进行虚假诉讼案获中国调解论坛典型事例征集活动优秀事例奖,涌现“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建议”、“全国检察机关执行监督优秀案件”等优秀监督案例。

  三、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在深化改革中破解发展难题。先后承担人民监督员工作、主任检察官、员额制、内设机构改革等多项改革试点工作,多项经验在全省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交流。建成一站式、一体化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让老百姓走进中心门,办成心中事,持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四、提升公正廉洁水平,在从严治检中建设过硬队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自主开发党员智能化标准化学习活动综合管理平台,被列为“全国经济百强县党建工作研讨会现场参观点及江苏省委政法委队伍建设联系点”,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先后在南通市级以上各类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奖项210人次,涌现了“全国案管业务能手”等一批检察专业人才。

  附件2: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王骅同志简要事迹

  王骅,女,汉族,中共党员,江苏海安人,1965年10月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如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87年8月在海安县检察院参加工作,历任海安县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科长,反贪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兼公诉科科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先后荣获第二届江苏省“十佳女检察官”和“三八红旗手”、“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记功、嘉奖。

  在海安工作期间,她负责和分管的工作连续多年保持全市先进,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分管部门被表彰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公正先进集体、省青年文明号,带队参加各类竞赛屡获殊荣。指导办理了全省首例以多计奖励分徇私舞弊减刑假释受贿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五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海安县检察院因此被作为全省唯一基层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并被省院荣记二等功。创新总结出的公诉第二承办人、“三函一建议”工作机制和办理涉重型经济犯罪的情况报告分别被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录用。在担任如东县检察院主要领导职务的一年多时间内,她推陈出新,提出“业务强基、文化育检、特色兴院”工作思路,带领如东县检察院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探索建立了“一室一网”社区矫正监督模式、员额检察官四项考评机制等多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