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改革进行时】检察机关深化司改成效如何?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样评价
2017-11-06 19:57: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通检宣

  11月3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了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扎实努力和明显成效,也围绕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建言献策。

  肯定:改革成效明显,人民群众有切身的获得感

  “至今年9月,中央部署由最高检承担的29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或结项;检察改革规划提出的91项具体改革举措,82项已出台改革意见或结项。”11月1日下午,曹建明检察长在向大会作报告时表示。

  “司法领域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中改革力度大、改革进展快、改革效果最明显的领域之一。”在参加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对司法改革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两高的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坚定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情况。马馼、李连宁、欧阳淞等委员在发言中一致表示,司法改革成效明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全国检察机关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说。

  审议中,与会人员高度评价了检察机关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司法责任制的推进对防范冤假错案意义重大。”马馼委员在发言时表示,“通过落实司法责任制,使得冤假错案从源头上得到遏制,从存量上纠正,从增量上遏制,让人民群众满意。”

  “全国检察机关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84444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78%。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报告中的这组数字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改革成效。全国人大代表张坚表示,两院在案件任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进行了员额制改革,这是很有定力、很有素质的表现。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稳步推进,成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一个典型样本。李连宁委员在发言中特别强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具有重大的制度创新意义”。

  检察机关通过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构建阳光司法机制,自觉接受监督,也受到与会人员赞许。欧阳淞委员表示,在两高的改革中,改革方案注重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具体实施接受人民群众特别是人大代表的监督。在改革效果上,让人民群众有切身的获得感。“这是两高的司法改革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也是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两高工作报告获得同样高票的一个重要原因。”

  建议:做好衔接配套,将改革向纵深推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与会人员也中肯地提出,深化司法改革的任务还很繁重,有些任务离落地落实还存在着差距。

  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博说,在走进新时代的过程中,需要两院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依法保障“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提出殷切期望的同时,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就要尽快完善相关政策的衔接配套,系统地推进改革,将改革推向纵深。

  “现在办案辅助力量不足,法官、检察官工作任务很重,人员分类改革后政策还没有很好地研究透,辅助人员待遇偏低。”马馼委员在谈到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时表示,涉及到的一些人员问题还是要继续做好工作,补充办案辅助人员,稳定队伍,让法官、检察官全心全意办案。

  全国人大代表陈文斌提出,改革到位以后,最重要的是如何激发人的积极性,保障措施、激励措施应该随之跟上,把更多高水平、高素质的法律界人员吸引到检察官、法官队伍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工作贯穿改革始终,不要改革前期做得比较细,后面深入推进的时候思想工作放松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正永说。

  赵正永到各地调研时发现,现在改革的内容基本完成了,但新的运行体制还没有落实到位,有的还是按照老的体制运行。他呼吁尽可能地缩短过渡期,尽快按照改革以后的新体制运行。

  发言中,与会人员希望,检察机关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项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