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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青手记】胡俊:回望来时路 难忘海南情
2024-01-05 09:12: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胡俊,海门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自2023年6月底至12月挂职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2023年6月底,我有幸被江苏省检察院选调前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检察院挂职,指导协助当地办理民事行政等领域相关案件。6个月的时间,虽然短暂,但于我而言意义非凡。

  初次相遇的慌张

  变成习惯的自然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来参加此次挂职锻炼?就个人而言,挂职是提升自我的重要机遇和人生难得的经历,通过此次跨地区挂职,能够补足实践短板,提升综合能力。当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地区跨度、案件差异、文化不同,导致很多工作不能简单适用原有的方式和经验,许多事情需要久久为功。

  从小到大,我都是在气候湿润、一望无际、平均海拔只有5米左右的东部沿海——江苏南通长大,在海拔如此之高的青海长期生活还是第一次。初到青海,语言、饮食等方面还有诸多的不习惯。特别是晚上,因为高原反应,半夜经常醒来。我常常宽慰自己,睡不着觉的时候,就看看书或是回忆一下白天所办案件,或是为第二天的工作做一些预先准备。这半个月的适应期,也让我有更多的时间了解思考当地的办案特点。

  办案不止审查阅卷

  更要参与矛盾化解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来海南州检察院之前,我主要在基层检察院的民行部门工作,进入到州检察院后,听的多、看的多、参与的也多,思维眼界一下打开了,不仅参与民商事案件的常规坐堂审查,也能经常近距离接触当事人,了解案件背后的起因等。

  在参与办理的一起行政申诉案件中,因当事人双方诉求分歧比较大,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我跟随承办检察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我们通过调阅卷宗、公开听证、释法说理、调解磋商等方式,从细微处着手、掌握争议焦点、厘清当事人内在诉求,引导双方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申诉人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成功化解矛盾。

  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公益检察一直在行动

  盛夏时节,我乘车自海南州州政府所在地共和县一路向南,沿途目之所及,青山如黛、黑鸟高飞、蓝天白云,点染出一幅绚丽多彩的油画。

  青藏高原的生态系统是我国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此行的目的地是对一处草原生态被破坏修复情况进行“回头看”。在与涉事企业负责人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在前期检察机关的努力下,企业已通过补种绿植等方法涵养水源,防止土地沙化。“高原生态的修复比较困难,由于高原长期低温缺氧,生态修复至少要复种3种以上不同种类的草本植物,因此预防保护比破坏后的修复更重要。”承办检察官李玲指着绿色的植被对我说道。

  随着《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先后施行,海南州两级检察院始终贯彻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最严要求,依法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的公益保护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沙草生态系统立体保护,筑牢高原生态防线。挂职期间,我参与办理多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对生态环境大保护的理念有了更深的理解。

  加强两地业务交流

  既是参与者又是见证者

  挂职不仅是办理具体案件,更重要的是加强两地业务文化交流,推动检察事业的共同进步。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把历年来积累的行政非诉执行、虚假诉讼、企业恶意注销等监督模型带到所挂职州检察院,与之共同分享。同时,就近年来办理的一批典型案例,向当地检察同仁们详细阐述案件背景、履职方式、法条运用、工作成效等,受到大家的欢迎与肯定。为了推动工作可持续发展,我与部门同事共同寻找案件线索、参与案件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互相学习,促进两地民行检察业务的共同成长。

  万里飞腾仍有路,莫愁四海正风尘。6个月的挂职期间,我参与办理过生效裁判监督、民事审违、支持起诉、行政公益等案件,也见证和参与了矛盾化解、公开听证、调查取证等诸多工作,可谓收获满满,不虚此行。虽然在此期间遇到过一些困难,但是在海南州两级检察院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助中顺利走了下来,家乡的领导也不时打来电话,鼓励我、激励我。

  此次挂职经历是我人生的宝贵财富,我会牢记挂职期间的所得所悟,将其充分运用到往后的工作中,初心不改、行而不辍,继续为南通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