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知名房地产公司老板的司机,自称能帮助购房者以内部低价购房,男子杨某某采用签订虚假购房合同方式,先后诈骗10户人家购房定金、好处费共计219万余元。昨天,记者从如皋市检察院获悉,杨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7月,如皋市东陈镇的康女士想买套学区房给孩子上学,从售楼处得知很多小区房源紧张,且价格较高,一直犹豫不决。后来,康女士偶然遇到原同事杨某某,得知对方现在是当地某知名房产公司老总的专职司机,能以内部低价买到心仪的小区房子。
在杨某某的带领下,康女士看过房子后非常满意。杨某某表示,自己愿意为老同事帮忙,但提出签订购房合同后康女士需要交纳购房定金,同时要给予几万元的好处费,其要用来打理关系。康女士一盘算,比售楼处要便宜近20万元,心动不已,便分别于2017年7月底和2018年2月与杨某某签订了两份购房合同,共交纳13万元购房定金和2万元好处费用于购买两套房,杨某某也出具了房产公司收据。康女士亲朋好友得知后,纷纷通过杨某某购买房子,先后共有9户人家向其交纳购房定金共计200余万元。
转眼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原本爽快热情的杨某某却经常联系不上,并多次以房子手续问题等各种理由延长交房时间。等到今年6月25日,康女士等10户人家与杨某某约定去办房产证,结果在售楼处左等右等,还是不见对方踪影。售楼处工作人员发现并询问查看康女士的销售合同,发现合同并非该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经电话询问老板,知晓老板根本不认识杨某某,此时康女士才发现自己被骗,慌忙报警。今年6月底,杨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查,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间,杨某某虚构自己系某知名房地产公司老板的专职司机,能以内部低价从该房产公司正在预售的楼盘买到房子,并伪造购房合同书、购房协议、房屋买卖合同、收据等手续,与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被害人购房定金,先后骗得10人219万余元,该笔钱被其用于购买高档轿车、赌博等挥霍,截至案发仍有170余万元损失无法挽回。
检察官提醒广大购房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房,对合同细节仔细审核后再签订购房合同,索取正规票据,并注意购房定金的汇入账户是否是公司正规账户,同时对明显低价的售房信息要谨慎核实,莫因一时贪图便宜而造成财产损失。
记者张亮 通讯员朱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