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历的司改丨爱攀高峰的美少女——林莉:我准备好了!
2017-08-09 14:45:00  来源:海门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通检宣

  我于2007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进入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在公诉科经历了见习书记员、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的身份转化,十年的成长使我有幸在司法改革的大潮中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

作为公诉的人的林莉


  2017年2月,基于工作岗位的变动,我从公诉科到检调对接案件办理中心工作并任负责人。检调对接案件办理中心也叫检调办,是南通市检察机关特有的于2009年成立的专门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的捕诉合一的部门。与普通公诉案件不同,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突出调解优先原则,要将和解息诉贯穿于受案、立案、审查、结案全过程。这就要求我收起单纯指控犯罪的习惯性思维,从救赎加害人、保护被害人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这对于一贯追求高效快捷办案的公诉人来说,意味着将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甚至牺牲效率来达成和解。

  在检调办的第一个案子是一个故意伤害的审查逮捕案件,我之前一直在公诉部门,未办理过批捕案件,失去领导的层层把关,自行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我来说是一件新鲜事,我快速并仔细阅卷,花费一天的时间完成了阅卷、提审工作,并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最终综合全案证据,从犯罪动机、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表现、社会危险性等角度出发,于案件受理次日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承办人在接到“你来拿批捕决定”的电话通知时,对司法改革带来的去多重审批的办案效率连连称好。

员额检察官

  2017年4月,我收到了一个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朱某在驾驶汽车途中,与一辆汽车相撞,造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妻子死亡,而朱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这无疑是一件交通事故带来的家庭惨剧,夫妻二人,一人死亡,一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收到案件后,我先后收到了朱某所在村委寄来的证明、朱某女儿写来的请求书、朱某丈人丈母娘寄来的家庭协议书,这些书信都在诉说着这个家庭的不幸以及朱某肩负的重担,要求司法机关对朱某从轻处理。通过阅卷、提审工作,按照刑事和解案件的程序,我通知朱某及朱某妻子的一家到检察院进行调解工作,我对双方说明了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以及和解程序带来的后果,其中特别强调了朱某具有的赔偿责任。朱某丈母娘声泪俱下表示“我只有这一个女婿了,他平时对我们老两口不错,我现在不要求他赔偿什么,女儿走了,我们只能靠他了,你们帮帮我们,能轻就轻一点吧。”朱某表示今后一定一如既往善待老人,以实际行动表达对这个家庭的无限歉意,双方将达成的和解内容写入和解协议书。

  我权衡全案证据及具体情况,决定给朱某一次从宽处理的机会。后经承办人汇报,检察长决定,对朱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对朱某宣布不起诉之后的一个星期,我收到了朱某送来的“秉公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

 

  “用好刑事和解,强化对加害人的教化和矫正,通过对被害人受损权益的积极救济来减少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发挥检调对接机制的重要作用,用好不诉权,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公诉人转化为需要做好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检调办员额检察官,这是我亲历的司改,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转换好思路,迅速融入新角色,我准备好了。

 

生活中的林莉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