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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明天】主题班会来了检察官,带来网络自护小贴士
2022-11-09 08:56: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在网络信息日益发达的当下,网上学习、交友给青少年带来了高效和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如何正确看待并使用网络、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成为青少年的法治必修课。

  11月7日,如皋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文祥走进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学会自我保护 做网络世界合格小公民”的普法主题班会。2800余名同学以观看视频直播的方式一起参加了这场特殊的班会。

  各班级观看视频直播

  授课中,李文祥以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件为例,从学会自我保护、不做加害者、文明使用网络等三个方面告诫同学们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不良信息。短短40分钟,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不时提笔做笔记。

  “热爱生命是幸福之本,同情生命是道德之本,敬畏生命是信仰之本。”课堂最后,李文祥提醒同学们,网络可以是大家社交、休闲、学习的工具,但要注意分辨网络中的有害信息,更不要去模仿一些暴力、低俗的桥段,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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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不做网络世界透明人?

  (1)不随意在网络上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不点击或扫描来路不明的链接或二维码;

  (2)尽量不要在公共场所登录个人账号,如有必要,不选择“记住密码”,使用后确保完全退出;

  (3)注意手机权限管理,对APP不必要的权限及时关闭;

  (4)网络分享和购物时要谨慎,票据及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应及时销毁或抹去。

  2. 在网络交友中,如何保护好自己,远离网上大灰狼?

  (1)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包括“附近的人”),尽量不与陌生人在网上聊天;

  (2)对“网友”的无理要求要果断拒绝;

  (3)坚决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4)如果遭遇“网友”侵害,不管是在网络上还是在现实中,都要保持冷静,机智应对。

  3. 面对网络谣言或网络暴力,应该怎么做?

  一方面,要学会辨别网络上有害的、不属实的信息,更不能编造和传播谣言;另一方面,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试图通过随意辱骂他人等形式在网络上宣泄自己的愤怒和不满,不做网络“施暴者”。如果自己遭遇到网络暴力时,要及时告知父母、老师,采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4.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