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此案是南通地区最大规模判决已生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系公安部挂牌督办,该案的成功办理对南通乃至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同类型案件起到较好示范、参考作用。
一、案情故事
被告人周衍峰伙同他人于2015年6月在广州成立豪熙商贸公司,公开招募五六十人,设立主管等多个“岗位”及五个话务组,以老年人为对象实施电信诈骗。这一团伙在网上购买个人信息,交由一线话务员“筛选”,按照诈骗剧本,冒充知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推介知名专家教授。对落入圈套的老人,由二线话务员,冒充中科院、同仁堂、301医院等单位医疗专家、教授继续实骗,向客户推介专家教授专门为其配制的“特效药”、“根治药”,这些“药”实际是从淘宝网上以几元至数十元不等的价格购得的诸如藏红花、银杏茶等廉价保健品,而后再根据被害人上当受骗程度和经济状况,以人民币一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价格向其出售。该团伙还以建立卫生部档案、上德国医疗车等为诱饵,诱骗老人预缴相关巨额费用。该团伙于2016年2月至8月间,通过上述手段共计实施诈骗犯罪600余起,骗得人民币合计320余万元。
经过一、二审,最终周衍峰因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王辉煌、江海等其他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的刑罚。另外两名首要分子沈洋平、高云龙另案处理。
二、监督亮点
本案涉及人数多、范围广、案值大、作案跨度时间长,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且具有迷惑性和非同一般的复杂性。本案监督亮点及典型意义在于:
1.通过办理此案,检察机关梳理提炼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办理难点,对如何引导侦查搜集证据及如何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一系列问题积累了有效办案经验。在提前介入阶段,引导公安机关完整调取了电子数据等客观性证据,完善了证据体系;审查起诉阶段,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专案组,以系统记录、电子数据等客观性证据为审查核心,合理适用刑事推定,针对(1)本案中行为人是诈骗行为,还是夸大宣传的非法经营行为(销售假药);(2)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还是以营利为目的;(3)各行为人是否要对参与期间团伙的总额负责;(4)从犯诈骗未遂的情形如何处理;(5)诈骗分子短暂请假,是否属于犯罪中止,或者是否应将该时间段内的犯罪数额予以剔除;(6)46名诈骗分子主从犯如何区分;(7)为何应认定本案是一个诈骗犯罪集团及犯罪集团的类型研究;(8)话务员跨话务组调动的,如何计算其犯罪数额;(9)如何计算拨打电话次数及如何认定有效诈骗电话等20几个争议焦点问题进行反复研究、讨论、并逐一书面提出公诉人观点,借助“外脑”,将上述问题在该院法律“小课堂”进行深入探讨。历时45天加班加点,最终,将全案提起公诉。所形成的经验信息,得到了省院刘华检察长的批示。
2.法律监督有成效。本案追诉漏罪1件1人;4名未成年人需要分案办理,监督公安分案侦查、分案移诉,检察机关依法分案起诉,充分保障了4名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地位作用较小、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的6名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
3.庭审效果好。本案受害群众反映强烈,多名被害人或其家属从外地赶来参加旁听,持续3日的庭审中,共有26名律师受聘参加诉讼,庭审为一百余名在场人员上了一堂预防电信诈骗的法制课。
4.追赃挽损有成效。因为生活困难,无钱继续治疗,受害人殷切期待着被骗钱款能得以退赔。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动员被告人退赃合计近30万元,联合公安机关从周衍峰处扣押70余万元,冻结豪熙公司控制下的银行卡内近40万元,为判决生效后退赃挽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另案起诉的首要分子沈洋平已经提起公诉,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将结合其退赃情况一并按比例发还给相应被害人。
三、社会影响
本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46名被告人共计实施诈骗犯罪600余起,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超过180余万条,被害人涉及全国近20个省份,被诈骗分子冒充的多名著名医学专家、教授的名誉权受到极大侵害,社会反响强烈,系当时南通地区最大规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两名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均未到案的情况下,该案的成功领先办理对于南通乃至全省司法机关办理同类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参考作用,被检察日报、新华网、正义网、江苏检察在线等媒体报道。
本诈骗团伙对诈骗对象无所顾忌,受害人全部为老年人疾病患者,且大多数都是无经济收入来源,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村边远落后地区的重病患者,多数是借钱“买药”,他们生活极其艰难,可谓度日如年,负债累累,虽疾病缠身但无钱治疗,个别受害人已经因延误治疗和被骗后过度伤心而去世。在日益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环境中,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震慑和遏制了该类犯罪的猖獗蔓延势头,并严厉打击了下游关联犯罪,有效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灰色产业链和犯罪利益链,较好保护了被冒充的著名医学专家、教授的名誉权,切实维护了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