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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开放日:“检察护航民企”答卷,邀代表委员来阅卷
2019-08-23 10:32:00  来源:南通检察  作者:通检宣

  

  8月21日,南通市检察院在海安召开“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向当地工商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通报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情况。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昕水对前来参加活动的当地工商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的到来表示感谢。他表示,南通检察机关将立足本职,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把握好“一二三四”工作法:

  落实“一个意见”。落实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共同发文的《实施意见》,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立足“两个层面”。对侵犯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和民营企业家、民企涉罪案件做到依法打击“不手软”,依法保护“不缺位”。

  突出“三个重点”。把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融入到服务地方大局发展中去,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市场环境;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维护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营造公平合作大环境。

  建立“四项机制”,建立专案专办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建立办案会商协作机制,积极构建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服务”为一体的民营经济检察保护体系。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旭东、海安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琪斌分别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南通、海安检察工作和服务民企发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南通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平等保护,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市检察院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八条检察意见,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对涉案企业及其骨干人员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慎重提起公诉,慎重处置涉案财产。2018年以来,共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起诉85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在对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的同时,南通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民营企业、侵犯企业家权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亲商营商的法治环境。2018年以来,共办理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624件。

  与此同时,南通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工商联、行业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密切联系,先后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调研等常态化机制,有效增强了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合力。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权,发出涉企案件检察建议5件,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建立检察长到民营企业登门拜访制度,组建企业法治宣讲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教育、司法救济、风险防控等“一站式”服务。

  社会各界建言献策

  参会的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充分肯定了南通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做出的工作,并对今后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2.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

  3.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推动法院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4.注重普法宣传、释法说理,促进培育传统文化、法治文化,维护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5.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导帮助企业探索知识产权法务建设机制;

  6.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的引导,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

  7.进一步问需对接民营企业法律需求,精准化提供更多的菜单式的法律帮助;

  8.加强检察机关与青商会的对接,多走进园区对企业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

  活动中,受邀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参观了海安检察办案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直观了解和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