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5年3月28日至5月27日,对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含开发区检察院分党组、通州湾检察院分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7月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6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警的“党性会诊”和“政治体检”。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成立由院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协调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有力有效推动问题整改。
(二)压实责任分工,细化整改举措。院党组切实担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院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各部门、各条线合力攻坚,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氛围。召开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制定《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
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任务160条,坚持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把整改质效。院党组认真对照查摆,狠抓重点难点,严格按照整改时限,确保完成整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加强日常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系统性、实效性和长效性。每月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科学调度、督促检查,会同派驻纪检组开展督察检查6次,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敷衍塞责。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中,18个已完成整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年党组会、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共落实“第一议题”38次,采用观看新闻视频等方法丰富学习形式。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各类别党组织书记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4个类别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制定《2025年市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共组织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专题研讨25人次,高质量完成市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指导工作。三是结合检察履职,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工作的重要讲话,找准抓落实的着力点。院党组围绕优化“三个管理”,形成《立足基层实际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调研报告》,被省检察院转发。四是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领导班子共排查出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等6个方面问题,制定18项整改措施。机关各党支部查摆具体问题74个,制定整改举措76项。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廉政党课暨青年课堂。五是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做好2026年度政治培训计划,采用线下集中培训和中检网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将政治轮训参训情况纳入市院内设部门和检察人员年度考核。
2.关于“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漏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等形式,将最高检和市委办相关文件纳入补学计划,将有关文件要求写入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二是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开展全市意识形态工作和涉检舆情风险分析研判,每月组织业务条线开展风险点排查,编发分析研判月报8份。三是进一步完善“三同步”工作机制,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检察机关“三同步”工作典型案例及实务手册》,对重大敏感及关注度高的案件,提前制定预案,遇有涉检舆情风险,第一时间向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报告,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四是严格落实新闻宣传“三审三校”制,提升对信息发布潜在舆情风险的预判能力,围绕网络行为规范、日常纪律规矩开展好专题教育工作。
3.关于“3.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在省院会议交流工作情况2次,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和省院刊载。二是落实《服务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10条意见》,走进企业以商业秘密保护为题开展辅导;落实《保障海洋强市建设12条意见》,参与市委统战部等部门组织的护航企业出海主题分享会,围绕出海企业法律保护等内容进行辅导;深化检企服务机制建设。三是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重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选题。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8篇,其中6篇被省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录用,市院就无人航空器监管问题与市人大联合开展调研,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省院专刊录用。四是对全市2024年度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组织评查,引导两级院找准检察建议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切实跟踪监督制发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五是通州湾院与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州湾法院会签文件,构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追赃挽损与民事纠纷诉前协同化解机制。开展“访千企,护创新”行动,挂钩联系相关产业功能片区,走访相关企业,精准对接法治需求。围绕新出海口建设、海洋强市等制定服务保障文件4份,明确57条具体举措;依托“知润江海”宣讲团,与本市其他基层检察院及执法司法机关共建办案协作、行刑衔接等13项机制,就家纺行业证明商标使用不规范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题保护座谈,有力守护南通家纺名片。
4.关于“5.案件办理质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二是积极履行抗诉职能,抗点逐步从“硬伤错误型”向“疑难争议类”拓展。三是常态化进行备案审查。四是对监狱提请减假暂案件逐案开展实质化审查,对重点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充分运用检察意见书等法律文书予以监督。全年共提出纠正意见125人次,监狱采纳率100%。五是金融、证券类案件办案经验在最高检调研会上作交流发言。六是对近年来诉判不一的一审公诉案件开展评查及专项督察,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分析原因,推动整改,形成专项督察通报。
5.关于“6.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案1255件,同比上升10.96%,案件办理数居全省前列。市院定期对全市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将死刑案件、抗诉案件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纳入检委会研究范畴,对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进行整理汇编并组织学习,提高检委会成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三是对经济犯罪检察相关案件开展评查,落实“推门听庭”工作任务。四是依托最高检模型管理平台2.0,全市推广应用模型84个,成案数117件,监督纠正违法行为54件。我市研发的“另案处理”模型成案33件,该模型被收录《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编》,1个法律监督模型获评最高检《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案典型案例》;在模型管理平台2.0新上架侦查活动监督模型和网约车从业资格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模型。五是组织对全市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督察,将院领导带头落实“能听证尽听证”的情况纳入督察范畴,通过专项督察,发现问题并有效推动整改,形成的《检察听证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执法督察工作指引》得到省院充分肯定。六是开发区院深入落实“双向督察”机制,对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督察并通报1次。开发区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0件,同比上升42.9%。
6.关于“7.落实检察为民有温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涉黑恶案件办理,落实九类警情检索报告制度,开展九类警情检索93人次,发现线索5件,推动查办2件。加大打财断血工作力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普法宣传11次,助力构建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二是推动刑事和解工作走深走实,全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97件301人,实现“刚性惩罚”到“柔性修复”。三是严格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四是每季度对跨境电诈案件办理进行分析,指导基层院落实《关于规范化办理跨境电诈系列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要点》。组织两级院经济犯罪条线办案人员观摩某管理控制型跨境电诈案件庭审,提升类案办理水平。五是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调查核实、关联案件检索、释法说理,全年共当面听取当事人意见、释法说理54次。开展涉医保领域先行支付民事生效裁判小专项监督,摸排第三人侵权类民事案件线索251件,审查涉医保基金支付案件213件,涉支付金额约300万元,立案监督12件,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审判违法行为检察建议6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有效阻却医保基金流失风险;加大对重点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各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111件,其中支持起诉39件。办理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民事支持起诉、支持仲裁案件181件,帮助299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近946万元。六是与社会组织、学校、企业及红色资源教育合作,因地制宜,建成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14家,崇川区励志园观护教育工作先后被评为南通市“改革创新奖”“十大法治惠民实事”“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和“优秀党建服务品牌”。七是撰写《全市检察机关涉亲属邻里间轻伤害信访案件情况的分析报告》,类案分析研判助推矛盾风险防控工作在全省专项治理常态长效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全年全市两级院领导共包案办理刑事申诉、立案监督等“三类案件”124件。领导包案办理的1件刑事申诉案获评全省反向审视典型案例,另1件信访案获评全省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全年共办理信、访、网、电各类信访4450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100%;全年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27件,发放救助金223.2万元,案均救助金额同比上升46.03%。救助现役军人家属案例、困境妇女儿童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7.关于“9.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明确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协助分管,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明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明确“每月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干警谈心谈话人数不低于分管部门干警总数的8%”的硬性指标,全年对干警谈话182人次,确保“一线干警谈话全覆盖”。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谈话核心内容,重点围绕“思想动态、履职风险、八小时外生活”开展,精准发现并解决苗头性问题。四是制定《谈心谈话记录模板》,明确必须包含“谈话人、被谈话人、时间地点、谈话内容、被谈话人意见”五要素,并加强谈话记录的检查。
8.关于“10.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结合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等,对质量不合格及信访移送案件开展个案督察108件,针对办案流程不规范等司法瑕疵问题,对案件承办人运用“第一种形态”。二是检务督察联合案件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检查、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监督管理等,针对听证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务督察整改通知单》。三是机关纪委会同检务督察加强对会风会纪,上下班情况的督察检查,组织开展4次作风纪律检查,着力增强履职能力。举办“树廉洁家风 扬清风正气”干警家属座谈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筑牢严守纪律的双重防线。四是根据省院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清理工作,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五是每季度进行全市检察机关“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分析研判,撰写季度分析报告;对新进人员、书记员开展“三个规定”业务培训,增强其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六是对“三个规定”被记录重点人员开展调查核查,对违反“三个规定”的检察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1案核查卷宗在全省“执法督察案件化办理和‘三个规定’倒查核查规范化办理”专项督察会议上得到省院充分肯定。
9.关于“11.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14项,全面更新《内控手册》,并在执行中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二是调整预算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员。
10.关于“12.支出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编制2026年预算,源头防范挤占风险。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用途和批复指标使用资金,杜绝混支、挤占。三是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严控办公设备购置,新增人员设备优先内部调剂。四是规范劳务费支出,培训办班实行宣教部门、计财部门双审核,确保手续完备,开支合规。
11.关于“1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强化事前审批程序,细化接待标准,明确报销时限,经党组审议后印发全院执行;严格落实工作餐层级审批、据实报支。二是严格按规定开支会议费,严格按标准列支福利费。三是通州湾院已参照市院、通州湾示范区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确保接待费用报支规范、合规。全年公务接待费用未超出年初预算。
12.关于“14.涉案款项处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参与起草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工作的意见》。将涉案财物处理相关规定纳入制度汇编,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员学习,确保思想上高度重视、处置上及时规范。二是各刑检部门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强化主责意识,提高涉案财物处置及时性、规范性,将涉案款物处理情况纳入市级机关业务部门考核。三是建立案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通过逐案核对、每月核对,堵塞监管漏洞,以动态监管、多元监管确保涉案财物入库、出库规范有序。四是开发区院积极落实一案一监控、一案一督促、一月一核对“三个一”制度。2025年8月12日,根据法院判决将1起受贿案涉案款项288.2059万元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上缴国库,确保符合涉案款物处理规定。五是通州湾院就丁某某涉案财物处置不及时问题对承办人进行口头提醒;将涉案财物处理相关规定纳入全院制度汇编,组织全员学习。
13.关于“15.资产管理不细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盘亏资产,按程序完成93件盘亏国有资产核销处置,账销案存。二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资产领用、交接、退库手续,建立动态档案,完成办案场所加建部分不动产登记。三是修订《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培训,邀请财政局专业人员讲解资产管理要求,提升规范管理资产的意识。
14.关于“16.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性完善采购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提高采购透明度和规范性。二是对涉事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回溯,重点核查决策程序及采购流程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内控机制,采购项目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四是开发区院制定《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
15.关于“17.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研究印发《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指导意见》;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党建人才评选推荐工作,向省院推荐全省检察党建工作复合人才1名、基础人才2名。二是完善党建评价体系,印发《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综合评价办法》。对机关各支部党建工作组织开展评查,及时发现通报问题、督促推动整改。三是深化党建融合实践,市院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融合工作交流会、“苏检青锋”青年理论学习会上作总结交流发言,1个事例获评全省青年理论学习典型事例,2人获评“学习标兵”。市院《以“融”促“强” 激活检察机关党建融合新动能》在全市融合党建服务品牌、书记项目推进会上作交流。四是认真学习研究《党组工作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优化党组会与检察长办公会频次与议题;在会议召开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上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完整体现议事决策过程;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市检察院制发文件流程规定》并严格执行。
16.关于“18.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落实,机关17个党支部组织建设明显提升。二是各支部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第一书记”、书记与支部委员、每名党员都开展了谈心谈话,并按要求规范完善了谈心谈话记录。三是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问题,机关党委认真对照检查,分析原因,自2025年以来,均按照《南通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发展党员工作标准手册》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支部完成4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7.关于“20.作风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做好对下指导和为基层减负,7月以来,市院领导先后赴崇川、如皋等基层院和部分企业、专门学校等单位走访了解情况。二是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形成《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意见》《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范。指导中天科技建成企业风险防控研究基地。三是持续精减会议文件,2025年,发文同比下降57%;会议同比下降51.6%。四是认真做好发文登记,所有台账及时归档备查。
18.关于“21.部分问题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流程,党组会召开一天前,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党组成员和列席人员。二是对2025年市院机关入额人选、部分基层院班子成员调整、高阶段检察官助理人选等重要人事议题,会前党组书记与副书记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政治部主任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相关院领导意见。三是修订印发《驾驶员管理规定》,严格用车执行审批管理,在具体执行中加强政策宣传与油耗监管,每月公布用车情况,每季度公布车辆油耗情况,接受全院监督。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4.履行检察职能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两项监督”工作质效,市院定期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核查,全年无“三同日”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刑正向衔接案件11件12人,公安机关立案8件9人,共提出侦查取证违法、强制措施违法等书面纠违30件次,行刑正向衔接工作获省院通报表扬;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积极构建侦查活动监督法律模型,目前已上架最高检模型管理平台2.0。二是对一些具有典型意义、重大有影响的确有错误的民事案件,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4件。三是聚力提升行政检察履职质效,1件工伤类案件提请抗诉获省院采纳,1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并获法院改判,1件行政登记类案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案例获评省院参考性案例,1件案例获评省院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四是补齐领域短板,实现公益诉讼全覆盖。全年共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同比上升150%。摸排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案件线索7件,立案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针对殡葬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开展监督,推动查处3家单位,1件案例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办理公共安全领域案件26件,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专项监督,研发模型全市推广,相关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介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市院指导通州湾院针对“南通蓝印花布”名称不规范使用问题,推动加快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强化非遗保护。五是建设检察侦查指挥中心,实现侦查人员专职化,全年共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制定《南通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处置内部协作的意见(试行)》,建立线索移送反馈、协助调查核实、持续监督等机制;六是完成侦查办案中心现场确址与用房交接,开展3D测绘建模,安装边界监控,安排物业人员不定期巡检。目前已确定安全鉴定、前期咨询论证的中标单位,下一步拟推进中标公司开展相关工作。七是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注重挖掘民事、行政权益被侵害案件线索2条;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件,推动行业综合监管;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9件,1案件被评为全省综合履职优质案件。八是开发区院推动管委会印发深化府检联动实施方案,形成22条落实举措,与辖区各街道、行政机关上门对接沟通27次,与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5家主要行政执法部门会商签订子协议,制发检察建议和磋商函13份、检察意见38份,均得到采纳整改。
2.关于“8.安全风险防范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机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应急预案》,修订《驾驶员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数字化预案》。增配灭火器、灭火毯、绝缘地垫,安装防鼠板。机房临期七氟丙烷灭火器按期检测充装完毕。组织驾驶员开展驾驶技能培训,邀请濠河消防救援站来院组织开展消防演练。防火窗帘、电动车库充电设施及视频监控时间校准软件安装已列入2026年度预算进行申报。二是将《保密法》等上传工作网保密教育专栏,并纳入各党支部学习单,落实保密教育全覆盖;发布工作提示,规范汇编涉密文件的审批流程。三是结合制定的《南通市检察机关信访和办公场所突发事件联合处置方案》,加强处突演练;提升全市司法警察警务技能,开展实案实训、初级救护员资格培训及全市司法警察持枪证资格培训暨实弹射击考核;开展法警人员配备和辅警人员配比调研并上报调研材料,海门区院司法警察大队保障南通市首例机动侦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融入式”履职典型案例。四是开发区院开展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消防检查,对设备缺失或损坏的进行紧急采购和安装修缮,确保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对食堂等重点部位改装防火门。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工作座谈,观摩消防设备,联合消防维保公司等开展消防风险评估。五是通州湾院通过“建立物理防护、做好环境监测、定期巡查检查”等方式,切实保障档案实体安全;实施建筑功能分离工程正在推进中。
3.关于“19.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综合运用导师制、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能。突出实干实绩导向,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强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二是有序推进轮岗交流。加强分析研判,结合工作需要,推动任职时间较长的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交流,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备。三是一体抓好人才培养。建立专家人才培育对象数据库和“成长档案”,跟踪培育、定期反馈培养意见,全市81人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四是强化鼓励激励措施。建立完善平时考核、业绩展示、“季度之星”评选等机制,组织开展初任检察官遴选、职级晋升等工作,有效激励干警担当作为。3人获评全省“杰出检察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检察履职的结合点,以整改实效推动南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坚持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做到标本兼治、常态长效,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持续推进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激发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和责任担当,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促进执法司法公正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加快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南通、法治南通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85100030,电子邮箱ntjcxc@163.com。
中共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