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崇川检察院庭审预防"三步法"力求效果最大化
2017-12-18 15:21:00  来源: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通检宣

  正义网南通8月7日电(记者 徐德高 通讯员 康小苇 葛明亮)“一个厂有4人被检察机关查处,这对厂里来说是不幸的,但庆幸的是检察机关的查处,及时制止了犯罪行为的继续,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这次的庭审,更让我们明白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组织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苏州龙源白鹭风电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共计150余名党员干部来到崇川区法院,旁听了南通市崇川观音山自来水厂原副厂长李建华贪污、受贿,原总账会计张振伟贪污案庭审。

  庭前案情剖析抓细节

  今年以来,该院根据年初确定的打造国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崇川模式”创优项目计划,经精心筛选后,选取了具有典型性的观音山自来水厂职务犯罪窝案开展庭审预防。为了增强庭审预防针对性,该院联系了同样具有一定行业垄断地位的风电巨头——即龙源江苏区域上述三家公司参加庭审旁听。

  庭前,该院反贪、公诉、预防、技术等部门召开碰头会,共同深挖该窝案细节。“作案手段隐蔽,发案的环节主要集中在自来水管道的维修改造。”“这些人以看似合理的借口掩盖贪污的目的,或是心存侥幸,或是心理失衡。”“该厂没有相关的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管理随意,导致权力有了寻租的空间。”一个多小时的碰头会结束后,确定了由侦防部门共同撰写案例分析报告、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和建议;公诉部门负责制作庭审PPT,确保庭审预防言之有物、效果明显;同时预防部门负责与法院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庭审摄像技术支持、安保预案等准备工作。

  与以往的庭审预防不同的是,此次开庭前,崇川区检察院预防部门的员额检察官还将简要案情、碰头会梳理的预防警示点发给了上述三家公司,要求参加旁听的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中层以上干部有重点地去抓取庭审要点。

  庭审预防明辨是非

  5月23日,崇川区法院一号法庭内座无虚席。三个半小时的庭审活动,让旁听人员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等过程,亲身体会到了法庭的庄严、法律的严肃。其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身份展开激烈的辩论,让旁听人员印象颇为深刻。辩护律师提出了主体的身份认定问题,认为被告人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而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负责出庭支持公诉的员额检察官从被告人的任职通知、行使职权的性质等方面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应辩。公诉员额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还梳理出李建华、张振伟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轨迹,分析了二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指出了二被告人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并希望此案的审判能够警醒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以此为戒,警钟长鸣。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面前,在金钱的诱惑之下“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表情凝重地走出法庭。“事先我们已经了解了基本案情。检察官提供的预防警示点,让我们旁听庭审有了方向,庭审就是个课堂,我们是带着作业来找答案的。”“单位要求我们财务、工程建设人员必须参加旁听,当公诉人提到作案手段的时候,我更专心地听,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公诉人的公诉意见不偏不倚,被告人的功过都提到了,没有一棍子打死。”大家纷纷交流起旁听心得。一位公司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道:“职务犯罪是高压线,不能碰,大家一定要远离它。”

  庭后检察官提醒入心入脑

  为了更加凸显预防成效,崇川区检察院的预防部门员额检察官还趁热打铁,从预防职务犯罪的角度,聚焦被告人的心理演变过程,剖析致罪主客观因素,向旁听人员发出检察官提醒。“从近年来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国企的发案率比较高,且案发单位多为垄断行业,窝串案犯罪形态明显,希望今天来旁听的单位能做好以下三点:一是要加强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要完善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三是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企务公开,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检察干警还向旁听单位赠送了该院撰写的《2013-2016查办和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报告》。旁听人员手拿这份报告纷纷表示“这是检察机关送给我们的一份特殊的礼物,也是我们远离职务犯罪的一份必读手册,回去后我们就要组织开展学习。”

  据了解,今年以来,崇川区检察院已经组织了五场职务犯罪庭审预防,基本覆盖了全区国企、城建、医疗卫生等领域。记者注意到,该院的庭审预防并没有在庭审现场止步,预防部门和公诉部门还在庭审之后,适时通过座谈、走访,收集庭审观摩心得等方式对庭审预防效果进行评估,努力让预防职务犯罪的理念植入人心。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