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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工作报告——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9-10-29 16:08:00  来源: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

《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91029日在南通市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案件2228件,发出检察建议1882份,为南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着眼服务依法治市,全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

行政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主要依据《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等活动进行法律监督。2014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

近年来,南通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最高检、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和要求,聚焦依法治市工作大局,不断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探索行政行为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护航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全市发展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两级院发挥检察职能,制定保障民营企业发展8条意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20条意见”、服务“创新之都”建设工作措施等实施意见10余个主动融入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监管、食品药品管理等社会治理问题,发出28份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17

(二)依法实施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依法开展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3年来,共办理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201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行政诉讼监督办案数居全省前列。如皋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基层院。如东县检察院在办理陆某某等人与如东县人民政府、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土地所有权争议处理决定行政纠纷监督案中,发现原审法院未经全体原告同意即裁定准予撤诉,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要求,依法提请抗诉。该案获评全国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优秀案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规范执行行为。如皋市检察院办理的如皋市环保局与源铢塑业公司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执行监督优秀案件。强化行政诉讼违法行为监督市检察院在办理姚某申请监督案中,发现法院存在未依法落实立案登记制的情形,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审慎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规范监督、合法性审查、行政机关自行救济优先原则,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审慎开展监督。3年来,共发出督促履职、改进工作检察建议208件,采纳整改率达98%通过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污染治理、违法用地、食品药品安全等热点民生领域,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或怠于履职的行为,依法开展检察调查。崇川区检察院调查发现一些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的管理不严格,部分吸毒人员冒充患者购买吸食的问题,向卫生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落实监管责任,该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佳优质检察建议。

(四)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监督与息诉并举、维护司法权威与促进诉讼和谐并重。推行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对可能引发矛盾、影响稳定的申请监督案件,做好风险防控。推行群众来信来访7日程序性回复、3个月实体性回复制度,回复涉及行政检察监督的群众来信251件,回复率达100%。强化释法说理,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阐明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做好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促其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二、牢牢把握公益核心,推进公益诉讼平稳健康发展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771日,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开始施行,赋予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职责。

两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937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814件,提起公益诉讼40件,全力以赴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聚焦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管理等领域,部署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围绕市委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立案审查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122件,督促清理废水、废物19万余吨。在全省率先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支持环保部门向污染企业追索损害赔偿金1.1亿元,磋商协议数、赔偿金到账数居全国地级市前列,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难、政府买单”的局面。探索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工作机制,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事例,获评南通市改革创新二等奖。审查立案国有资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8件,支持相关部门追缴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2.55亿元。在安全生产、公民信息、文物保护等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1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散葬烈士墓保护不力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收殓英烈遗骸相关工作获最高检关注。

(二)运用行政诉前程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目标,将公益诉讼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和损害治理上,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14件,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规范履行职责。坚持打击犯罪与恢复治理并行,以监督“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缴纳保证金等方式对受损的公共利益进行矫正复原。深入研判行政执法共性问题,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系统治理。崇川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医疗美容机构非法注射肉毒素,依法向卫生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其开展专项整治,11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行政处罚,促进了医疗美容行业规范。

(三)深化多元协同共治,积极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陆志鹏书记两次给予批示,市委办出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意见。强化执法司法联动,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签署协作意见17,建立全国首家县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加强公益诉讼宣传,组织专题新闻发布会3“铝包子”“毒青菜”等典型案件被江苏卫视、《新华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专题报道,传递了南通公益保护“好声音”。

三、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打牢发展根基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行政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保持忠诚本色。

(二)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市检察院设置第七检察部,负责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两级院配备12名员额检察官和15名检察官助理,保证办案力量。设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打造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探索刑事、行政、民事诉讼“三诉合一”办案模式,提升办案整体质效。借助“外脑”搭建大数据办案平台,解决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三)规范检察办案活动。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案件质量管控机制,运用案管机器人等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加强案件质量流程监管。建立司法档案,记录承办案件等情况,对各办案组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细化检察官司法责任追究情形,通过问责惩戒提升办案效果。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3年来,共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13次。通州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港闸区人大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畴。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估公益诉讼整改工作,推动大生纱厂文物保护小游园整治等多个公益诉讼案件取得较好整改成效。

2017年以来,检察机关的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

一是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目前,全市所办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数量不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覆盖面不宽,社会关注度不高。少数行政执法机关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还不够了解,导致检察机关在摸排线索、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时难度增加。

二是案件息诉罢访压力比较大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行政诉讼案件多集中在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等方面,涉及人数多、影响大。申诉人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再审被驳回诉请之后,对检察监督寄予厚望,一旦检察机关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往往缠访闹访。全市有97.8%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作出不支持申请监督决定,随着案件量增大,息诉任务更加繁重。

三是专业化办案水平还不够高。办好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案件,必须具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审查证据、出庭诉讼、诉讼监督等全环节、全要素办案能力,但全市行政检察队伍特别是基层检察队伍中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具有监督调查能力的干警较少,队伍的整体监督水平与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相比仍有差距。

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将坚持“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能定位,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推动新时代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检察工作效果。坚持把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正司法作为工作重点,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诉讼监督违法调查、提请抗诉、督促履职、支持起诉等监督手段,全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

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协同机制。更加自觉地把行政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争取支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与法院的工作联系、配合机制,为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创造良好条件。完善与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衔接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三是进一步规范自身办案监督行为把握好行政检察监督的尺度,既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又促进依法行政。健全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完善线索报告、立案审核、办案协调、案件跟踪监督、整改工作回访等措施,引导基层行政检察部门克服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规矩意识和守规能力。探索分层、分类培训培养模式,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以及实战化的教育培训,完善全市行政检察人才库,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检察队伍。

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更加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强化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履行,为建设法治南通、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