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对被告人王健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被告人王健因2016年6月诈骗杜某某15000元,于2017年4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羁押于启东市看守所。
同年4月16日,被告人王健从看守所取保候审,同监室的季某要求其代为转告被害人朱某、吴某给自己送钱物。
4月17日,被告人王健联系被害人朱某,谎称其系启东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受季某委托代为转告并带钱物到看守所,骗取朱某人民币2000元。
4月18日,被告人王健联系被害人吴某,骗取吴某人民币2000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